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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平衡多久做一次?報酬取決於相關係數,不是紀律

再平衡最常被說成「低買高賣」,但它真正的作用是把組合拉回選定的風險水準。至於有沒有額外報酬,那要看兩個資產有多不同步。

2026-08-19 發布 · 2026-08-19 更新 · 約 6 分鐘

一句話答案: 再平衡的首要目的是風險控制,報酬是副產品;而那個副產品的大小完全由相關係數決定。

先講清楚它一定會做到的事

如果設定 60/40 而從不再平衡,十年後股票漲多了,組合可能變成 75/25。這時候承擔的風險,已經不是當初選的那一個——而且它是在股票最貴的時候變高的。

再平衡保證做到的事只有一件:把風險拉回決定的水準。 這件事跟報酬無關,而且它本身就足以構成執行再平衡的理由。

至於報酬

再平衡溢酬存在,但它的來源不是「低買高賣」這種敘事,而是變異數的數學:

再平衡溢酬 ≈ ½ × (加權平均變異數 − 組合變異數)

括號裡的差額,正是分散化那一頁講的互動項。所以:

再平衡溢酬隨相關係數變化0.0%0.2%0.4%0.6%0.8%1.0%1.2%-1.0-0.8-0.6-0.4-0.20.00.20.40.60.81.0兩資產相關係數 ρ再平衡溢酬(年化)
等權重、波動 17% 與 7% 的兩資產組合,再平衡溢酬隨相關係數變化。ρ 越接近 1,溢酬越接近 0;ρ 為負時溢酬最大。
資料:本站以變異數分解計算與繪製

三個結論直接從圖上讀出來:

  1. ρ 接近 1 時,再平衡幾乎不產生報酬。 兩個同步的資產之間沒有東西可以「低買高賣」。
  2. 溢酬的絕對值不大。 這組參數下最多不到 1 個百分點。任何宣稱再平衡能大幅提升報酬的說法,數學上站不住腳。
  3. 波動差距越大、相關性越低,效果越明顯。 這也是為什麼股債之間的再平衡,比股票之間的再平衡有意義。

什麼時候再平衡

學術上沒有一個明顯優於其他的規則。實務上有兩類:

  • 時間法:每年或每半年檢視一次。簡單,容易執行,交易次數可預期。
  • 門檻法:偏離目標超過某個幅度(例如 5 個百分點)才動。交易次數較少,且動的時候通常是市場波動較大的時候,效率較高。

兩者混用通常最實際:固定時間檢視,但只在超過門檻時才交易。

在台灣,成本這件事必須算進去

再平衡的溢酬只有零點幾個百分點,而稅費可能吃掉一大塊:

  • 證券交易稅 賣出時 0.3%。
  • 股利的稅務漏損投資稅
  • 價差 與交易手續費。

所以有一個實務上優先於「賣出再平衡」的做法:用新資金再平衡。 累積期每個月都有新錢投入,把新錢投到偏低的那一類資產,就能在完全不賣出、不產生稅費的情況下把比重拉回來。這對還在累積期的人幾乎總是更好的選項。

退休後沒有新資金,但有反向的版本:用提領再平衡——優先賣出偏高的那一類資產來支應當年支出。

一個常被忽略的例外

如果自己的資產配置是根據年齡或人力資本設計的(見人力資本),那麼自己的目標比重本身就會隨時間改變。這時候「再平衡」的意思不是回到去年的比重,而是回到今年應該有的比重。這兩件事很容易被混在一起。

假設與限制

  • 溢酬公式為連續時間下的近似,離散再平衡的實際結果會有差異。
  • 圖表使用固定的波動假設(17% 與 7%)與等權重配置。
  • 未計入交易成本與稅負;把它們算進去後,最適再平衡頻率會明顯降低。
  • 未考慮動能效應——短期而言,趨勢延續會讓再平衡在事後看起來像是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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